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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9月22日发布第二批次查处不端行为案件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2022-09-30浏览次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对涉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受理的科研诚信案件开展调查核实、综合研判,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提出处理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度第8次委务会议经审议,决定对相关涉事主体进行处理。现将其中给予通报批评的12份处理决定(网络发布版)予以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唐永永等发表的论文“Yongyong Tang, Runsheng Yin, Ruizhong Hu, Guangyi Sun, Zhichao Zou, Ting Zhou, Xianwu Bi*. Mercury isotope constraints on the sources of metals in the Baiyangping Ag-Cu-Pb-Zn polymetallic deposits, SW China. Mineralium Deposita, 2021, DOI: 10.1007/s00126-021-01070-3.”(标注基金号91955209, 41973047, U1812402, 41703047)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依托单位调查,上述论文存在重复发表、篡改数据和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第一作者唐永永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此外,唐永永将涉事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92162107)申请答辩PPT中,还应对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三次会议(综合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撤销唐永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利用硫同位素微区原位分析研究云南金顶矿床膏盐与铅锌成矿的关系”(批准号41703047)、“盆地基底对兰坪和昌都盆地Pb-Zn多金属成矿的制约”(批准号41973047)、“中低温热液矿床中稀散元素超常富集与有机质的成因联系——以云南金顶铅锌矿为例”(批准号92162107),追回上述3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取消唐永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421日至2025420日),给予唐永永通报批评。

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